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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按照吉教体字【2009】2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吉林艺术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防控阶段的安排部署
    (一)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
    1、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动态,保持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随时获取信息,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和通报。
    (负责人:汪国刚  电话:85618236 手机:13943172695)
    2、宣传部要组织并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网络、报纸、宣传栏、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有关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洗手等个人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负责人:王树才  电话:85618327 手机:13596080521)
    (二)做好消毒工作
    1、后勤处要定期组织全院性卫生清扫活动,重点对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剧场、体育馆和办公区域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做好环境卫生。
    (负责人:刘连生 电话:85618288 手机:13596158697)
    2、学生工作处要定期组织各教学单位,对教室、学生宿舍进行消毒。
    (负责人:苏兴军 电话:85641131 手机:13843080990)
    (三)加强监控排查工作
    1、各单位要严密关注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近期出国、出境返校人员的监控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负责人:教学教辅各单位总支书记;机关各部门负责人)
    2、各分院辅导员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检查学生的健康状况,要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并启动甲型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各分院要安排专人每天下午3:30分前报到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5618388 手机:13756913998 (无疫情,发送平安短信)
    (负责人:各分院总支书记、辅导员)
    3、各分院和学工部门要教育学生在放假期间避免前往人群拥挤的场所,尽量减少聚会和旅游,做好自我防护和行程记录。
    (负责人:苏兴军、各分院总支副书记)
    4、假期结束后学生返校七天内,各分院要详实了解学生假期期间的活动情况和健康状况,特别是疫情比较严重的省份地区。                      
    (负责人:苏兴军、各分院总支副书记)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对在校留学生的预防知识宣传,对来校交流、访问的外宾进行登记备案,及时掌握其身体健康变化状况。
    (负责人:孙佳宾 电话:85618392 手机:13604407865)
    6、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内临时工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禁止外来人口无事进入校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负责人:蒋其明 电话:85643784  手机:13304337660)
    二、发现疑似病例阶段的安排部署
    (一)学生和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归属单位一定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减少接触者,对以往紧密的接触者要加强观察,详细做好记录。
    (二)实行“及时”报送制度,即“有事立即报告”。如有情况,各单位必须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漏报、瞒报、延报。呈报程序:辅导员——总支副书记——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汪国刚、苏兴军)——党委副书记韩春雨——党委书记刘德翔 院长冯伯阳——朝阳区疾控中心(85640908)
    (三)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内防控信息的审核、发布,校内各媒体不得随意传播、发布有关防控工作的信息。
    三、出现确诊病例阶段的安排部署
    (一)及时报送信息,呈送程序如上。
    (二)将病人送往省传染病医院医治。
    (三)将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隔离一周,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努力减少聚 集性疫情发生。
    四、出现紧急性情况报送部门
    党委/院长办公室  电话:85618388(24小时)
    五、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部门或个人,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大面积爆发者,学院依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
 
 
 
 
二○○九年九月七日
作者: zcz   发表时间: 2009-9-15 15: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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