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成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广大教职工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假期,现就净化节日风气、确保廉洁过节的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严格遵守《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若干规定》和其他纪律规定。节日期间,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变相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参加“三会”,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

二、落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教育提醒。结合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准确研判“四风”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教育和监管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到位。结合中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过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形式教育提醒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文明过节。

三、严肃问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到位。要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规矩意识,强化廉洁意识,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节日期间,纪委办公室将畅通监督渠道,随时接受违反廉洁纪律的信访举报。

特此通知

 

纪委举报电话:0431-85110027

纪委举报邮箱:3227313825@qq.com

 

                                 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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