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4年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待遇兑现申报推荐人员公示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3.0版)职称评聘待遇兑现实施细则(试行)》(吉人社规〔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推荐刘畅参加吉林省人社厅正高级职称评定,胡浩参加吉林省人社厅副高级职称评定,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反映。

电话:0431—85618269(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0431—85618256(人事处)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吉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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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艺术学院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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