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聘请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为客座教授

4月24日,男高音歌唱家、教育家、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刘辉受邀到我校举办大师课,受到我校师生的热烈欢迎。学校校长郭春方为刘辉院长颁发了吉林艺术学院客座教授聘书。

在大师课上,刘辉院长不仅从“美的角度”阐释了他对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思考,更从东西方审美差异性的视角,诠释了应如何发现中西方声乐艺术文化的美。刘院长指出,民族声乐艺术的建设与发展,要根植于本土文化内涵,民族声乐艺术的文化自觉与自信,要构建在深厚而又优秀的中华文化底蕴之上,要反映中国精神、民族精神、时代精神,要体现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人生追求,要有中国风格、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随后,刘院长对民族声乐演唱者的文化素养与专业修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较深的文化修养、较为全面的艺术涵养和歌唱技术,要了解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和西方各个时期的文艺思想、音乐作品及特点。

在授课过程中,刘院长还讲解了如何在演唱中运用声音、咬字和润腔技术来表现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情感和风格。他指出,我们肩负着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重任,要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与声乐艺术具体实践相结合,培养出富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家,并使其成为表现“美”、引领“美”、传播“美”的人民艺术家,刘院长耐心的讲解、悉心的指导让学生们深刻感受到他严谨的治学态度,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本次大师课,我校师生不仅有幸聆听了刘辉院长对于民族声乐表演、教学、发展等方面研究的真知与见解,更有感于他对民族声乐艺术的热爱、执着与追求。刘辉院长明年将成为我校研究生导师,这将对我校学科建设,尤其是民族声乐的发展,起到里程碑式的提升与引领作用。

返回
联系方式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电话 / 0431-85641085( 招办 ) 85618388(院办)


邮编 / 130021


版权所有 /吉林艺术学院  吉ICP 备 11005026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86号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南京艺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文化和旅游部
山东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新华网
广西艺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吉林省教育厅
云南艺术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雅昌网
新疆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