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院教职员工安全过节、廉洁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元旦、春节是“四风”问题的多发期,针对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学院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以“节点”为“考点”,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做到早部署、早教育、早预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增强自律意识、敬畏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筑牢思想防线,做到令行即止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警示制止;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倡导廉政过节新风,坚决杜绝收送电子红包、代金券、购物卡,坚决杜绝变相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在这一阶段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统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元旦、春节是人员流动的高峰期,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大。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上级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和外出报备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确保师生员工度过祥和平安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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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吉林艺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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