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考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吉林大学《吉林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确定有14名申报人员符合推荐资格。学院于2023年2月27日对符合推荐资格的申报人员进行遴选,现对拟推荐人选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

孙冬冬    齐慧姝    辛  拓

李  博    易  霄    荀艺茁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和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学院人事处或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

举报电话:0431-85622199(人事处)、0431-85618269(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695号吉林艺术学院人事处或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编130021。

 

                                   吉林艺术学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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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电话 / 0431-85641085( 招办 ) 85618388(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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