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艺术学院第十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现开展吉林艺术学院第十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报推荐人选须是吉林艺术学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执行的《通知》及吉林艺术学院发文公布执行的《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规定类别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申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应提供受聘现岗位以来的业绩成果。申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的资格取得时间、岗位聘任时间以及业绩成果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凡拟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的人员须根据《通知》及《三级条件控制标准》相关条件自主申报各岗位等级。

(二)申报材料认定。申报人员的教学成果须经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科研成果、证书及发表的著作、论文和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须经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个人荣誉称号须经学院人事部门审核认定。

(三)评审。学院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建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推荐评审委员会,按评审方法的要求进行评审推荐。

(四)公示。评审结束后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整理推荐人员材料,并上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相关要求   

审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握原则,周密部署。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程序规范有序,推荐人选业绩显著。严禁在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对违规申报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学院将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 

申报人员要按照时间和材料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次申报推荐工作。

(一)材料申报

1.推荐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党总支对申报人员纪律、廉洁方面进行考核推荐(形成纸质报告并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

2.《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和《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各2份(A3纸),附电子版。

3.申报材料册。申报人员须印装《申报材料册》1份,内附职称证、身份证、岗位聘任文件及其他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写目录和页码,不得超过15页),附报PDF格式电子版。

(二)材料受理

材料受理时间(上午9:00—11:10,下午:13:30—16:00):

1、3月9日申报人员自主申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

2、3月14日学院召开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

3、3月15日-3月22日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4、3月23日上报人社厅进行审批。

材料受理地点: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A座105室

联系人:辛志伟

联系方式:85618256

附件:

1.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

2.吉林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样表)

3. 关于全省第十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林艺术学院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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