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关于推荐长春市第二批“文化名家”和“文化英才”候选人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长春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19—2023年)》及“长春英才支持计划”等相关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根据长春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长春市第二批“文化名家”和“文化英才”候选人的通知》的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长春市第二批“文化名家”和“文化英才”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长从事社科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等工作,为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各类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一般不列为评选对象。已入选长春市“文化名家”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春市第二批“文化名家”和“文化英才”。

二、推荐条件

(一)文化名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过去五年内(2018年—2022年)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文化名家。

1.获得国家、省、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主要完成人(第一、第二、第三名)(指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颁发证书的奖项);

2.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学术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一级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者出版一部以上学术专著;

3.在文化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省内较高奖励的文学、艺术学方面的专家;

4.在新闻出版领域,有突出业绩,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内、省内较高奖励的新闻、出版方面的专家;

5.在文化产业类单位经营管理中,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业内、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6.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系统的宣传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管理与服务工作,为长春宣传思想文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7.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高层次宣传思想文化人才。

(二)文化英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岗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者,可不受年龄限制,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推荐和选拔。

过去五年内(2018年—2022年)获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均可申报文化英才。

1.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水平较高,专业能力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公认,在国家、省一级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市一级刊物发表5篇以上;或出版一部以上学术专著;

2.在文化艺术领域工作,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委、区政府以上奖励的文学、艺术学方面的人才;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系统的宣传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或较高技能,长期从事宣传思想文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相关业务部门认可的优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人才;

4.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和声誉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

三、推荐程序

(一)自愿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或《长春市文化英才申报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学院人事处。

(二)组织审核。学院人事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学院纪委部门意见。

(三)集体审定。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对所有申报人进行评议,排出顺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四)公示。将拟推荐候选人的业绩和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委宣传部。

五、所需报送材料

(一)《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或《长春市文化英才申报表》(word电子版)。

(二)候选人基本情况,请参考模板(word电子版)。

(三)业绩证明材料。请参考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所报业绩应均为2018年以来获得(pdf电子版)。

以上材料打包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方式:申报类别-所在单位-姓名(例:文化名家-音乐学院-张三),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方式:申报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方式:申报类别-所在单位-姓名(例:文化名家-音乐学院-张三),并发送到指定邮箱:139088872@qq.com。

联 系 人:王 健

联系电话:0431-85618282

人事处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1.长春市文化名家申报表(样表)

2.长春市文化英才申报表(样表)

3.候选人基本情况

4.业绩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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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31-85641085( 招办 ) 85618388(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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