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2025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安排,我院定于2025年6月3日启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在编在岗符合《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试行)》评审条件,且已完成2025年吉林省信息化报名人员。

、组织结构

(一)学院成立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处理具体相关工作。

组 长:杨宝忠 李书春

副组长:姚文学 郑 艺 邹 毅 张立松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闫 峰 李 际

孟繁梧 韩春艳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孟繁梧

(二)学院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组 长:张炳钦

副组长:李洪波

成 员:李颜丽 邹 帅 王 莹

(三)学院成立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需根据《吉林艺术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相关内容自主申报。

(二)个人材料上报。

1.《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评审一览表》(信息化报名输出电子版及两份纸质版);

2.《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竞聘人员公示表》(信息化报名输出电子版及两份纸质版);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网络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业务成果材料(包括:平面类业务成果,如文稿图片、制度规划等;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图文说明,要能准确表述业务成果的特点、形态、数量、品质、效用效果等构成要素,提供代表性成果。非平面类业务成果的替代材料或文字说明,须经同行专家签字认可、单位审核盖章。);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6.专业论文发表刊物、专业著作、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论文、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1份;相应的论文、论著网络证明材料1份(可在中国知网和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查找);

7.提交申报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的(延迟一年申报);

2.受到行政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受到查处且处分期限未满三年的。

(三)申报材料认定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教学成果证书等,需经学校的教学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2.科研成果证书及发表的著作、论文和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需经学校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3.毕业文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需经学校人事部门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4.其他相关成果及奖项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核认定。

四、时间安排:

(一)6月3日—6月4日个人自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核。

(二)6月22日召开吉林艺术学院2025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

(三)6月23日—6月27日评审结果公示。

(四)6月30日上报人社厅进行审批。

(五)上述时间以人社厅批复和实际发生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掌握标准,严格程序,要通过职称评审工作,发挥职称指挥棒的作用,促进学院学科建设;

(二)统一思想,同向发力。以高度的责任感,杜绝各学科、各专业本位主义思想,促进学院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严肃纪律,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

1.对违背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五年申报资格,人社厅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取消申报资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对把关不严、以权谋私、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评委会委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申报评审的,应当主动回避或告知回避。对履责不力、违反评审纪律、扰乱评审秩序、擅自外泄工作内容或以权谋私的评委,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将其调整出各级各类专家库,终身取消人才工作评委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在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评委会建立会议记录备案制度,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员、纪检监督人员签名存档。评审过程纪委全程监督并录音录像。

(六)规范秩序,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部门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举报、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申报人员上报的教学、科研创作、论著等成果及工作年限、毕业时间、任职时间有效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已办结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委员会召开例会时未达到退休年龄,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时达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学院不予聘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吉林艺术学院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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