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了《吉林省教育厅转发< 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吉教师函[2017]6号)。黄大年同志热爱祖国,品格高尚,始终把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作为矢志不移的追求目标。请全校教职工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为祖国、为人民奉献全部的赤子情怀;学习他不断创新、追赶国际前沿科技的可贵担当;学习他鞠躬尽瘁、忘我拼搏的崇高精神。

广大教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奉献、敢于创新、脚踏实地、努力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附:《吉林省教育厅转发< 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吉林艺术学院

2017年5月3日

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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