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关于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吉教安字[2017] 5号《吉林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吉教办[2017]30号《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排,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完成好我校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工作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3月起至2019年10月底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上旬,为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从2017年4月中旬至2018年3月,为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

第三阶段从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为深化提升阶段。

第四阶段从2019年10月初至2019年10月底,为总结阶段。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对学校实训基地、实验室、化学物品保管室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进行排查整治。规范危化品存放场所的设置,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购买、储存、领用、处置各环节管理,建立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3、对学校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进行排查整治;对学校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气石油气进行排查整治,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校内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布置今后工作任务。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责任,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工作。

3、各单位要把此次整治行动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保障和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保障能力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4、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5、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将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保卫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报送。如无使用情况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写明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2017年3月31日

返回
联系方式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电话 / 0431-85641085( 招办 ) 85618388(院办)


邮编 / 130021


版权所有 /吉林艺术学院  吉ICP 备 11005026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86号

友情链接

教育部
南京艺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文化和旅游部
山东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新华网
广西艺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吉林省教育厅
云南艺术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雅昌网
新疆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