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开展2022年第四次岗位聘任(定级)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人员现状,我院2022年第四次岗位聘任(定级)工作将在2022年11月进行。本次岗位聘任(定级)的晋升只包含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只参与聘任。为确保此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现将此次岗位聘任(定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聘任(晋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编、在岗人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任职基本条件

(1)受聘四级及四级以上岗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受聘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受聘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受聘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岗位任职条件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晋升)条件见《吉林艺术学院教师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吉林艺术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吉林艺术学院思政系列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

二、申报程序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严格履行人员岗位聘用程序。

(一)自主申报。拟参加晋升人员须填报提交《吉林艺术学院岗位聘任(晋升)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教学成果证书等材料,须经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科研成果证书、发表的著作论文和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等材料,须经学院科研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思政成果须经学院学工部门审核认定;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及其他业绩材料,须经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三)资格公示。审核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评前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四)名额分配。如申报人员数额符合额定数额,则全额晋升;如申报人员数额超出额定数额,按学院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对通过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评审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六)签约上岗。公示结束后,聘用人员和应聘者与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聘用合同。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18日—11月20日,各单位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二)11月21日—11月23日,申报人员上交个人材料,并由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工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11月25日—11月29日,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11月30日—12月1日,基层单位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评审推荐。

(五)12月2日—12月3日,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推荐结果准备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评审会。

(六)12月4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评审会例会。

(七)12月5日—12月9日,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八)(时间待定)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

四、材料上报地点: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A座105室人事处专业技术科。

五、岗位聘任(定级)相关说明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39号)、《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及《吉林艺术学院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如下说明:

(一)本次岗位聘任(定级)在第三次岗位聘任(定级)的基础上进行。

(二)本次岗位聘(定级)任严格执行“一人一岗”要求,除“双肩挑”岗位外,不可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三)已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承担行政管理工作,但只享受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级别待遇。

(四)结合上级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共5个部门负责人(正职)可申报“双肩挑”岗位。

(五)“双肩挑”申报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准予聘任:

1.首次聘任,受聘职员岗位(兑现职员工资)确因工作需要,该管理岗位需要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该管理岗位的职员具备所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且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3.过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因工作需要担任内设机构(含)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

4.实际从事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且完成合同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

(六)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含四级)以上岗位及各级别最高岗位只参与聘任不参与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含六级)以下岗位参与此次晋升;此次岗位聘任(定级)工作,只针对同级别晋升申报,不同级别晋升申报不在此次岗位聘任(定级)工作范畴内。

(七)上报的教学、科研创作、论著等成果,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晋升时所提供的论文,系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论文不能按所晋升职称系列的专业论文对待。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晋升时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项目不能按晋升职称系列的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联系人:辛志伟  

       联系电话:85618256

                                                 吉林艺术学院

                                               2022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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